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荣休教授,法学院教学督导组成员,著名民法学家和亲属法学家。曾任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律系主任(1998-2001)。女,1942年出生。1965年毕业于北京政法学院(现中国政法大学);1965-1980年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等单位从事司法实际工作;1980年-1995年在武汉大学执教,曾任法律系民法经济法教研室主任、武汉大学法律咨询部副主任、香港台湾法研究所副所长;1995-1997年担任中华女子学院法律系主要负责人;1997年调入北京航空航天大学,1998年起任法律系主任兼法学研究所所长。1988年《中国法制文学》曾发表长篇报告文学对其成长历程和事迹加以报道。 社会兼职情况:先后担任湖北省法学会民法研究会副会长、湖北省婚姻家庭研究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中国法学会婚姻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理事、全国自学考试委员会特聘命题教师、人民日报海外版法律顾问、德赛律师事务所顾问专家等。教学情况:曾主讲本科及研究生课程:民法学、民商法总论、民法分论、婚姻家庭法、继承法、航空法、比较家庭法、中国婚姻家庭制度史、民俗学、民族学等。人才培养情况:由1980年起执教于高等学校,培养多届本科生,在武汉大学担任本科生导师;由1988年起担任民法专业硕士研究生导师,指导多届硕士研究生。培养、指导过的本科生及研究生中,有多人担任最高人民法院和各级人民法院法官、各级人民检察院检察官、高等学校教授、副教授和各级司法、行政部门的领导工作,并有多人成为知名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