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荣休教授,法学院教学督导组成员,著名民法学家。1935年生,男,江西安福人。著名民法学家,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主攻继承法、知识产权,是我国该领域的主要开拓者之一。1995年,在时任校长的沈士团教授的邀请下,调入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工作,组建法学研究所,1995-1997担任法学研究所所长。1997年,参与组建法律系,任首任系主任(1997-1998)。1998年退休。 1957-1962年,北京大学法律系五年制毕业。1962-1981年,在北京市高、中级人民法院任书记员、审判员,政宣组长、申诉组(审判监督庭前身)组长等职。1978年后全国性的“拨乱反正”中参与冤假错案平反工作。1981年借调全国人大法制委员会参加民亊诉讼法起草工作。1982年起任革命老前辈、著名法学家陶希晋的工作秘书,为民法起草小组成员。先后参与《民事诉讼法》(试行)、《民法四稿》、《民法通则》起草工作和《行政诉讼法》起草小组成立时的协助筹建工作,对于《民法通则》等出台做出了贡献。1985年,应著名法学家李光灿先生之邀调入南开大学,参与创建南开大学法学研究所,先后担任副所长(1985-1995)和法律系主任(1988-199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