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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司法与审判实务”特色示范课程第二讲——涉网著作权纠纷的司法裁判
作者: 时间:2021-03-29 浏览次数:

2021年322日,我院和北京互联网法院联合打造的“智慧司法与审判实务”特色示范课程第二讲正式开讲。该门课程由我院裴炜副教授主持和组织,第二讲邀请到北京互联网法院综合审判一庭颜君副庭长主讲,讲授主题为“涉网著作权纠纷的司法裁判”。

 

 

 

本次课程内容共分为两节。在第一节中,颜君法官首先明确了本节课的教学目标:一是介绍著作权侵权案件要素式裁判方法,引导学生将其应用到具体案例中;二是详细讲解类型新颖、争议较大的网络直播案件,鼓励学生关注涉网著作权纠纷的司法实务。随后,颜君法官主要围绕著作权侵权案件的四大要素(权利客体、权利主体、侵权行为以及责任主体)展开。通过游戏直播案、体育赛事直播案和娱乐直播案等前沿热点案例,介绍要素式裁判方法的法律思维如何在具体案例分析中运用。

 

 

 

在第二节中,颜君法官以北京互联网法院的司法实践为例讲述了著作权审判面临的新挑战,介绍了法院在应对司法实践中出现的新型创作成果、新型行为方式、新型商业模式时采取的新对策。接着,颜君法官通过抖音短视频案、软件生成内容著作权案、图解电影案、盘多多案、斗鱼直播案以及共享会员案阐释了“保护新型创作成果,促进新技术应用”、“倡导技术向善,反对技术向恶”、“合理界定平台责任,促进新业态健康发展”的审判理念。颜君法官引导学生将涉网著作权侵权纠纷的理论与实务相结合,使学生对涉网著作权纠纷的司法裁判有了更加清晰直观的认识。

 

 

 

在课程提问环节,颜君法官和现场同学们进行了互动,进一步解答了同学们感兴趣的法院如何处理“暗刷流量”的非法所得、如何处理网络图片著作权中存在的“养鱼维权”以及抖音短视频用户在发布段视频时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使用音乐是否构成侵权等互联网热点问题,加深了同学们对涉网著作权纠纷的司法裁判认识,授课内容取得了同学们的一致好评。下一讲将由北京互联网法院审委会委员刘书涵法官围绕“数字经济环境下的平台责任认定的司法实践和案例分析”主题开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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