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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信息保护司法解释调研论证会在北航法学院召开

日期:2026年11月06日

2026年10月30日,由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主办、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承办的最高人民法院个人信息保护司法解释调研论证会在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召开。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民事处处长贾玉慧、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文科学科群秘书长、人文与社会科学高等研究院院长龙卫球、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周友军、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民事处副处长张音、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吴玉章高级讲席教授、中国法学会网络与数据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张新宝、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王洪亮、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个人信息保护与数据权利研究中心主任程啸、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教授姚佳、国家法官学院教授胡云红、浙江大学法学院教授陆青、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吴沈括、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武腾、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冯洁语、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副教授李潇洋、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副教授林洹民、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周学峰、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赵精武出席会议。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民事处处长贾玉慧主持会议,他代表研究室主任周加海、副主任司艳丽对北航法学院精心筹备会议以及各位学者拨冗参会表示感谢。他指出,北航法学院在个人信息保护领域汇聚了一批有影响力的专业人才、形成了一批有分量的研究成果,为个人信息保护司法解释的完善提供了重要的理论支撑,其后,贾玉慧处长介绍了个人信息保护司法解释调研背景和起草思路。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文科学科群秘书长、人文与社会科学高等研究院院长龙卫球教授和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周友军分别致辞。两位教授表示,个人信息保护司法解释的条文设计切中现实需求,北航法学院也长期深耕个人信息保护相关研究,希望本次会议取得圆满成功。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民事处副处长张音逐条介绍了个人信息保护司法解释条文稿的内容。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吴玉章高级讲席教授、中国法学会网络与数据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张新宝,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王洪亮,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个人信息保护与数据权利研究中心主任程啸,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周学峰,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教授姚佳,国家法官学院教授胡云红,浙江大学法学院教授陆青,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武腾,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冯洁语,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吴沈括,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李潇洋,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副教授林洹民,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赵精武充分肯定个人信息保护司法解释的重要意义,并围绕条文稿提出具体意见建议。

未来北航法学院会继续加强与司法实务部门、各高校和研究机构的交流合作,扎实做好相关研究与人才培养,为个人信息保护事业贡献应有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