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告 > 正文
(转)2009年寒假放假通知
作者: 时间:2008-12-17 浏览次数:

关于2009年寒假放假安排的通知

全校各单位:

根据校历安排,2009年寒假即将开始,为了方便全校师生员工安排学习、工作、生活和休假探亲,现将校长办公会讨论确定的2009年寒假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一、全校学生寒假假期自2009年1月17日(星期六)至2月15日(星期日);2月16日(星期一)正式上课。

二、全校教职员工寒假假期自2009年1月19日(星期一)至2月14日(星期六);1月17日(星期六)、1月18日(星期日)上班,2月15日(星期日)起正式上班。

三、学校新春团拜会于2009年1月18日召开,具体召开时间、地点及参会人员见学校会议表。

四、寒假期间,校机关各部门、直附属单位、各院(系)、图书馆、后勤集团等单位均需安排寒假

值班,值班人员不得擅离岗位。请各单位将寒假值班人员及值班领导名单(电子版)于2009年1月9日前报党政办公室(xiaoban@buaa.edu.cn)备案。

(注:值班表模板请在http://dzb.buaa.edu.cn下载服务区下载。)

值班时间为2009年1月19日至2月14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4:00(春节法定假日和星期六、星期日除外)。学校总值班室设在保卫处,电话:82317110、

82328060。如遇紧急情况,按学校有关规定,逐级及时上报。

五、寒假春节期间,各单位要做好防火、防盗和安全保密工作,遇雪天气要及时组织人员清理责任区内的道路积雪,方便出行,确保交通安全。

学校师生员工及家属子女要注意住宅(宿舍)防火、防盗,防止意外事故,注意交通安全,严格遵守北京市人民政府和学校关于燃放烟花爆竹的有关规定。

学生工作部门(学生处、研究生管理处、团委等)应尽量安排好假期留校学生的各项活动,关心他们的学习和生活,要特别做好经济困难学生的工作。

学校各单位要关心教职员工和离退休老同志的生活,切实做好春节慰问工作,积极开展送温暖活动。工会系统要安排好教职员工的各项活动,使全校师生过一个安全、祥和的春

节。

特此通知。

二○○八年十二月十五日

转自:北航新闻网

CopyRight© 2015 北航法学院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