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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0年出国出(境)培训项目计划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09-11-02 浏览次数:

转发学校外事处通知,请由此计划的老师或教研室将计划发送至刘浩老师邮箱:liuhao@buaa.edu.cnmailofliuhao@gmail.com各有关院(系)、部处:

根据国家关于出国(境)培训归口管理的有关规定,各单位须提前一年申报下一年度出国(境)培训项目计划(包括教师个人的出国培训计划)。项目计划经国家外国专家局批准后方可执行。请各有关单位尽快组织申报2010年度出国(境)培训项目计划,并于2009年11月10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国际交流合作处。报送材料及具体要求如下:

一、 总体要求

出国(境)培训工作要按照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及创新型社会的要求,围绕“十一五”规划纲要进行。

各有单位应做好项目可行性论证、经费预审以及境外培训机构联系等前期工作,确保培训项目质量。

二、申报要求

(一)审批类项目申报

审批类项目为国家外国专家局部分资助项目,报送审批类出国(境)培训项目计划应提供下列材料:《2010年审批类出国(境)培训项目计划汇总表》(附件一),《管理人员出国(境)培训项目申请表》(附件二)或《专业技术人员出国(境)培训项目申请表》(附件三)。在申请表封面注明项目类型(常规、独联体、软件和集成电路项目),上述申请材料需用A4纸打印。

(二)审核类项目申报

审核类出国(境)培训项目为自筹经费项目,主要划分为党政干部项目和专业技术项目。请按照项目内容和人员构成情况准确分类,分别填写《审核类出国(境)培训项目申请表》(附件四)、《2010年审核类出国(境)培训项目计划汇总表(党政干部)》(附件五)、《2010年审核类出国(境)培训项目计划汇总表(专业技术)》(附件六)、并同时报送电子文本,党政干部项目还须逐项填写《审核类党政干部出国(境)项目补充说明》(附件七)并盖单位公章。

所有出国(境)培训项目计划,单个项目人数均须控制在25人以内。

联系人: 滑凡 演杨

联系电话:82317687 82317759

详情参见:http://id.buaa.edu.cn/IDO/Website/News/Show.aspx?id=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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